建設單位: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項目投資額:
27407萬元
項目概況:
項目本期工程建設期為兩年。在已有的信息化工作基礎上,通過購置、定制必要的軟、硬件設備,主要建設:
(1)依托公網及已有網絡基礎設施,構建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的網絡平臺,實現覆蓋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包括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到省級機構(共45個)、部分地(市)機構(共116)和區(縣)機構(共900個)、以及現有的煤礦監察分局(共71個)四級安全生產監管和監察部門的網絡系統。
(2)建立安全生產監管與煤礦安全監察應用系統的主體框架并使主要業務應用系統投入應用并發揮作用。主要應用系統包括: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行政執法系統,包括煤礦安全監察、傷亡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重大危險源監管等監管和監察子系統;
安全生產調度與統計系統,包括事故調度快報、事故統計、行政執法統計、職業病危害統計、煤礦經濟運行統計和安全生產輔助決策支持等六個子系統;
供國家礦山應急救援中心使用的礦山應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統。
(3)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安全生產基本情況、重大危險源監管和預案、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危險化學品、行政執法、行政法規、重特大事故檔案、事故統計、搶險救災資源、安全生產專家等基礎資源數據庫。
(4)建設相關的安全保障和運行維護系統。
監理范圍/內容: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項目招標、合同談判及簽訂、系統方案設計、設備采購、系統集成及應用軟件開發、測試、驗收、試運行等工程監理及相關服務。
監理過程中的亮點/經驗:
“金安”工程一期涉及建設范圍廣、用戶單位眾多,加之地方配套資金投入時間不一致等多種可能導致工期延誤的不確定性因素,工程能保質完成,總結以下幾點經驗教訓:
業主的宏觀掌控能力及多級用戶/共建單位的全力配合;
項目各參與方的盡職盡責、相互配合;
針對項目特點和各種因素制定了詳盡的實施方案、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用戶/共建單位、監理單位、承建單位各自團隊的管理機制,各方項目負責人雖有調整,但各方單位的配合協調機制為項目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溝通條件。
監理效果/總結:
監理單位在項目建設全過程監理當中通過嚴格把控項目的工程質量、整體進度等,為項目的全面順利進行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