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油稅收征管、核算的特殊性,決定了石油稅收目前無法運用新稅收征管軟件
石油企業實行甲乙方體制,從油氣田企業生產管理的實質可看出,甲方體現了油氣田生產企業的核心層和管理層,乙方則是油氣田企業的生產層或基層,無論從油氣勘探、開發、測井、錄井、鉆井等生產性勞務,還是產品加工、煉化,以及到銷售原油、成品油、天然氣的流程中,雙方共同構成了一個完整的油氣田生產企業組織架構,組成了一根完整的生產經營鏈條。因此,石油稅收征管、核算與其他地方各稅的征管相比有其特殊性。
(一)石油稅收與各縣(市)地稅局的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石油稅收實質上是一個涉及多個行政區域或范圍的大勞務合同稅收,這要求加強石油稅收征管應以甲乙雙方為切入點,確定稅種、稅率、稅額,并通過統一的稅收分配方法確定稅款屬地。就塔里木油田地稅局而言,肩負著涉及多個地區的石油地稅專業化管理職責,沒有固定的稅收管轄區域,管戶經濟性質均為國有企業,其機構所在地涉及多個地州縣(市),石油勞務涉及與塔里木盆地油氣生產相關的多個地區、縣(市),存在點多、面廣、線長的特點。基于管戶經濟性質單一、勞務地點分散、稅收與油氣產量關系密切等特點,造成其與各縣(市)地稅局的稅收征管方式截然不同。
(二)石油稅收與各縣(市)地稅局的會計核算方式不同。石油企業跨地區、縣(市)核算申報稅款,塔里木油田地稅局征收稅款后,首先需按各稅種納稅地點的規定、油氣比例、上級稅收分配文件來確定每個稅種屬地,再分縣(市)、分稅種統計匯總,然后分別電匯到各縣(市)國庫。稅收會統核算方式與各縣(市)地稅局不同,只核算稅款征收和劃轉環節,入庫環節在各縣(市)地稅局核算。
由于石油稅收征管和核算方式與各縣(市)地稅局不同,造成石油地稅部門不能直接安裝使用新稅收征管軟件。
二、缺乏相匹配的征管軟件已成為當前制約石油征管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瓶頸
目前,由于沒有與石油稅收征管特點相適應的征管軟件,在征收、會統、征管、信息傳遞等環節,出現重復性勞動,不能快速提供分類數據和篩查征管信息,造成工作效率較低,嚴重制約了稅收征管工作的開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征收環節利用EXCEL表格,采用套打方式開具稅收完稅證,既影響準確性,又使辦稅速度受限。
二是會統環節要靠重復手工錄入才能滿足不同的數據需要。采用手工化計算機操作的辦法,每月會統人員要用短短3至4天時間,對涉及6個地州、20多個縣(市)的稅款,進行分縣(市)、分稅種、稅目的統計劃轉工作,登記分地州、縣(市)的征收、劃轉會計明細帳。
三是信息傳遞缺失載體。及時透明是石油稅收征收劃轉的基本原則,目前通過內網FTP服務器給各地州、縣(市)傳遞數據信息,各地州、縣(市)只能看到統計數據,但無法掌握納稅人登記、申報和征管信息。
四是征收數據與稅源管理銜接不暢。申報資料、統計數據雖然集中于征收部門,但由于沒有征管軟件,未申報戶、零申報戶等申報登記信息不易獲取,管戶申報納稅情況、隸屬關系變化等基本信息不易調取,不能及時給稅源管理提供基本信息,導致稅收管理滯后、缺乏針對性。
三、加快石油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兩點建議
對石油石化行業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需要有與其生產經營特點相適應的稅收征管機制作為平臺,更需要有與石油稅收業務相匹配的征管軟件作技術支撐。針對以上問題,只有通過加快信息化建設,才能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減少征稅成本和納稅成本。現提出以下兩點建議:
(一)研發適用于石油稅收業務的征管軟件,規范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查驗、違章處罰、稅務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力爭提高辦稅效率,掌握納稅人信息。具體方案有兩個:一是按石油稅收征管需求設計“征收劃轉模塊”,掛接到新版征管軟件上。二是針對石油行業稅收會統核算的特殊性,設計綜合征管軟件,將石油稅收征管系統掛接到新版征管軟件上,并與各涉油縣(市)地稅局聯網,在開具石油稅收完稅證的同時,各涉油縣(市)地稅局也能通過征管軟件,及時了解石油稅收征收進度,增強稅收透明度,使應征、上解、待解、提退的會統核算過程符合國家會統核算辦法要求,從而理順石油地稅部門與各涉油縣(市)局的核算關系。
(二)推行網上申報和電子納稅,減少征納雙方稅收成本。塔里木油田地稅局管戶企業機構多數分布在庫爾勒、輪臺、焉耆、庫車、澤普,只有西北油田分公司在烏魯木齊市。由于石油企業機構所在地較分散,財務核算較正規,財務人員素質較高,具備推行網上申報和電子納稅的條件,若在運行新征管軟件的基礎上,推行網上申報和電子納稅,必將有效提高征管效率和降低征納雙方稅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