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提出:“以信息化為主要途徑,提高旅游服務效率。積極開展旅游在線服務、網絡營銷、網絡預訂和網上支付,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構建旅游數據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業、景區和重點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務水平”。從此,我國旅游業開始尋求以信息技術為紐帶的旅游產業體系與服務管理模式重構方式,以實現旅游業建設成為現代服務業的質的跨越。
智慧旅游的“智慧”體現在“旅游服務的智慧”、“旅游管理的智慧”和“旅游營銷的智慧”這三大方面。
旅游服務的智慧
智慧旅游從游客出發,通過信息技術提升旅游體驗和旅游品質。游客在旅游信息獲取、旅游計劃決策、旅游產品預訂支付、享受旅游和回顧評價旅游質量的整個過程中,都能感受到智慧旅游帶來的全新服務體驗。通過基于物聯網、云計算、互聯網/移動互聯網、定位導航和監控技術,實現信息的傳遞和實時交互,讓游客的旅游過程更順暢,籍以提升旅游的舒適度和滿意度,為游客帶來更佳的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品質保障。
智慧旅游還將推動傳統的旅游消費方式向現代的旅游消費方式轉變,并引導游客產生新的旅游習慣,創造新的旅游文化。
旅游管理的智慧
智慧旅游將實現傳統旅游管理方式向現代管理方式轉變。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可以及時準確地掌握游客的旅游活動信息和旅游企業的經營信息,實現旅游行業監管從傳統的被動處理、事后管理向過程管理和實時管理轉變。通過與公安、交通、工商、衛生、質檢等部門形成信息共享和協作聯動,結合旅游信息數據形成旅游預測預警機制,提高應急管理能力,保障旅游安全,實現對旅游投訴以及旅游質量問題的有效處理,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智慧旅游更加鼓勵和支持旅游企業廣泛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善經營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產品和服務競爭力,增強游客、旅游資源、旅游企業和旅游主管部門之間的互動,高效整合旅游資源,推動旅游產業整體發展。
旅游營銷的智慧
智慧旅游通過旅游輿情監控和數據分析,挖掘旅游熱點和游客興趣點,引導旅游企業策劃對應的旅游產品,制定對應的營銷主題,從而推動旅游行業的產品創新和營銷創新。智慧旅游通過量化分析和判斷營銷渠道,篩選效果明顯、可以長期合作的營銷渠道。
智慧旅游還充分利用新媒體傳播特性,吸引游客主動參與旅游的傳播和營銷,并通過積累游客數據和旅游產品消費數據,逐步形成自媒體營銷平臺。
智慧旅游是旅游業的新革命
智慧旅游建設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公共管理資源的整合,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社會綜合整治力度、應急救援能力。例如目前許多城市都已建有完善的道路交通管理系統,通過建立旅游云計算平臺可以為自駕車游客提供基于智能移動終端(如手機)的個性化服務,以及旅游地的天氣預報、客流量實況等;也可以通過物聯網平臺對運營旅游客車進行全行程監控,從而有效地遏制司機和導游擅自在旅游行程之外的購物商店和自費景點停留,達到根治旅行社“零團費欺詐”的頑癥。
發展智慧旅游不僅可以實現最大程度地滿足游客個性化需求,實現旅游資源和社會資源的共享與資源的系統化、集約化管理,更是我國旅游產業適應市場變化,加快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
總之,不論是旅游旺季景區對客流科學合理的疏導,還是游客對游程中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的體驗,或是游程結束后對目的地服務質量的評價、投訴和滿意度調查,都亟待必要的以“數字化”、“智能化”為特征的實時旅游信息服務和動態監控管理。移動生活和移動消費將是人們的一種普適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
智慧旅游尚存問題待解決
智慧旅游已經不僅僅是一個超前的概念,各地已經紛紛開始規劃智慧旅游建設方案,并在硬件、軟件和運營機制上開始了實質性的操作。但是,由于我國智慧旅游仍處在一個初級階段,很多問題仍然尚待解決。
一是智慧旅游全局工作缺乏有效的規劃,導致部分重復建設;
二是智慧旅游建設項目單一,智慧旅游往往集中在信息化平臺的開發與景區設施的建設方面,忽略了旅游產業及游客本身需求;
三是缺乏明確的智慧旅游概念和統一的智慧旅游行業標準;
四是缺乏合適的運行管理模式,主要表現在缺乏科學、實用的智慧旅游建設的總體框架,以及適合不同類型城市智慧旅游的建設與運行模式和商業化運營模式。
發展智慧旅游的新要求
如何更好的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是旅游產業今后發展面臨的巨大挑戰。在當今信息時代的背景下,旅游業與信息技術的結合是大勢所趨,旅游業的大發展也對信息技術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加強互動體驗技術在旅游營銷創新中的應用。
加強旅游營銷機構與各類網絡運營商、網絡傳媒機構的合作,實現跨網絡、跨平臺、跨終端的數字旅游營銷渠道構建。加強新技術與旅游文化的對接融合,以網絡動漫、影視傳媒、網絡文學、網絡游戲等網絡互動元素為依托,積極發展線下主題游,利用大型展會、體育賽事、文化慶典等活動示范高新信息技術應用,倡導科技旅游。
第二,加強面向旅游營銷服務的關鍵技術應用。
積極利用Rich Media(富媒體)技術提升目的地旅游資源和旅游主題活動的生動性和表現力。鼓勵以廣播電視頻道、網絡媒體頻道、短彩信平臺、互聯網門戶與論壇、博客/微博客、位置服務、SNS社區等各類成熟網絡渠道資源作為目的地旅游營銷載體。加強面向在線應用服務的旅游測繪,利用衛星遙感、360/720度實景拍攝、虛擬顯示和地理信息系統等技術大力發展線上虛擬旅游,增強城市和景區的互動式營銷體驗。
第三,加強推廣移動信息技術在游客在途服務中的應用。
利用移動終端隨時、隨地、隨身的天然優勢,結合標簽識別技術、傳感器網絡技術以及無線定位技術,實現旅游行為可標記,導游顧問可攜帶,游覽對象可辨識,重點滿足游客在旅游過程中對目的地信息的動態性、差異性、位置相關性和互動性需求。結合手機智能卡技術,拓展旅游一卡通在目的地通訊服務、交通搭乘、消費支付、電子門票、智能導覽、智能導購等方面的綜合服務功能,開展物聯網在旅游行業的應用示范。
第四,加強面向游客在途服務的關鍵技術應用。
加強符合移動信息傳播需求的數字旅游內容制作,解決各類旅游資訊、營銷廣告、多媒體宣傳內容、旅游地圖等信息載體在手機和智能移動終端的內容組織和展現問題;加快適合游客在途應用的旅游地理信息技術研發,促進電子地圖、定位導航與移動智能終端技術的有機結合,重點發展旅游位置服務應用;利用數字標簽技術對游客、景觀文物資源進行識別和管理,推廣基于RFID、二維碼的電子門禁和智能化自助導覽應用;推廣集群通信、數字對講技術在旅游管理、團隊管理等領域的應用。
第五,深化動態采集技術在旅游開發管理中的應用。
加強對旅游環境的監控預警,在重點旅游景區規劃布設傳感器網絡,基于地理信息系統和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實施智能化管理,對自然資源、文物資源實施監控保護,為客觀評價旅游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提供數字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