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1]49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對《意見》解讀如下:
《意見》用“四個結合”提出了推進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堅持循環發展與科技創新相結合;堅持多渠道回收與集中分揀處理相結合;堅持全面推進與因地制宜相結合。
《意見》提出,到2015年各主要品種廢舊商品回收率達到70%。根據有關行業協會測算,2010年我國主要品種廢舊商品回收總量達1.49億噸,較2009年增加了8.3%;回收總值達到5069億元,較2009年增加了13.4%。目前國內廢金屬回收率在90%左右,其他品種如廢塑料、廢紙、廢橡膠均在40%左右。通過建設廢舊商品回收體系,按照年增10~15%的速度,預計到2015年達到70%是可行的。
在工作任務部署中,《意見》強調了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用經濟的辦法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強調了以大企業為龍頭,同時兼顧中小企業利益;強調了加強規范和管理,明確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責任?!兑庖姟分饕獜慕∪W絡和提高能力兩大方面進行了闡述。在健全網絡方面,考慮抓好廢金屬、廢紙、廢塑料、報廢汽車及廢舊機電設備、廢輪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鉛酸電池、廢棄節能燈等九種重點廢舊商品回收。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建設回收網點,同時發揮中小企業的優勢,整合提升傳統回收網絡,規范拾荒人員,做到各種廢舊商品應收盡收;在提高能力方面,突出的是依靠科技進步,加快產業集聚區建設,提升廢舊商品的分揀處理水平,推動廢舊商品回收分揀集約化和規?;l展。同時,加強行業市場監管,打擊利用廢舊商品制假、造假行為。
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具有重要的社會公益性,既需要依靠市場的力量,也需要采取政策支持和必要的法律手段。因此,《意見》提出了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完善用地政策以及政策法規標準等三大類保障措施。
《意見》最后提出成立由商務部牽頭的部際協調機制,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五”期間,商務部將以貫徹落實好《意見》為核心,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盡快建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部際協調機制,推動各部門形成合力,切實加強對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領導,保證協調機制工作的常態化。二是明確分工,做好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任務分工方案。各部門在不改變職能的基礎上,從部門職能出發,做好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各項工作。三是從商務部工作職能出發,推動廢舊商品回收試點和示范工作。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要求,進一步擴大廢舊商品回收體系試點城市范圍,在“十二五”期間建設一批網點布局合理、管理規范、回收方式多元、重點品種回收率高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示范城市。從廢舊商品重點品種入手,扶持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建設一批綜合性園區和回收利用基地,延伸服務鏈和價值鏈,完善物流體系,提高回收利用行業的組織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