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發〔2009〕9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工業園區是推動生產要素集聚、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和促進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為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大做強做優我區工業的決定》,促進工業園區又好又快發展,加快我區新型工業化步伐,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我區工業園區始建于1990年,有各類園區92個,2004年經清理整頓后保留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工業園區(開發區)29個,其中國家級6個,自治區級23個。主要分布在南寧、北海、柳州、桂林、玉林、梧州等地。2008年,國務院分別批準設立了欽州保稅港區和廣西憑祥綜合保稅區。除上述的國家級、自治區級工業園區外,根據《廣西產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對全區產業園區進行分類確認,目前有51個工業園區被確認為自治區A、B類產業園區,其中A類39個,B類12個。2004年以來,自治區從政策、資金、土地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支持園區發展,各地、各部門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大力推進園區建設,工業園區逐步成為我區工業發展的新亮點、新增長極,成為我區加速工業化進程、實施城鎮化戰略的重要平臺。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千億元產業發展需要,以招商引資、項目入園為主題,以創新機制為動力,以承接產業轉移為抓手,以提高園區項目履約率、開工率、投產率、達產率,壯大園區經濟總量為目標,做大做強一批重點園區,培育發展一批縣域工業集中區,努力實現園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原則。按照工業布局的總體要求綜合統籌、適度超前規劃各類工業園區。加強工業園區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產業布局規劃的銜接。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制訂工業園區規劃,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工業園區的建設和發展。
2.市場導向原則。堅持“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運行機制,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外資、民資等各方面資金,通過投資、聯營、入股等多種方式參與園區總體開發,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破解工業園區建設中融資、招商和管理三大難題。
3.產業集聚原則。推動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優勢資源向工業園區集中。發揮各地區位、資源、產業等優勢,把握市場需求,加強市場細分,推進同業集聚和產業協作,實現工業園區間產業錯位發展。發揮工業園區的輻射、帶動功能,加大功能整合力度,以優勢產業(產品)鏈為紐帶,發展“一區多園”,發展關聯性強、集約水平高的產業集群和特色鮮明的區域產業品牌。
4.創新發展原則。推進工業園區的體制改革、發展模式和管理方式創新,探索建立政府主導、業主開發、政企共建、項目先行等有效的運行模式。支持工業園區建立區域技術創新中心和高新技術孵化器,搭建產學研聯合創新平臺,推進工業園區的重點企業建立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著力突破產品鏈關鍵、共性平臺技術,重視提高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形成技術創新強勢集聚區。
5.可持續發展原則。充分發揮工業園區產業集聚、集約發展功能,切實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進土地、能源、資本等資源的集約節約使用,提高投入產出效率。有效整合產業鏈,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扎實推進工業節能降耗、污染減排,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實現節約生產、清潔生產、安全生產,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園區,努力構建工業園區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發展目標
到2012年,全區工業園區經濟實力明顯增強,工業園區的工業總產值、增加值、稅收在2009年的基礎上實現翻番,即:工業總產值達到7000億元,增加值達到2100億元;實現稅收300億元。打造20個以上年產值超100億元的園區,其中有3個以上園區產值超500億元。
到2015年,全區工業園區工業總產值比2012年翻番,突破14000億元,增加值達到4200億元,實現稅收550億元。打造30個以上年產值超100億元的園區,力爭有8個園區產值超500億元,2個園區產值超千億元。
到2020年,工業園區綜合競爭力顯著增強,成為支撐全區工業發展的主導力量。工業總產值力爭達到38000億元,增加值達到11000億元,實現稅收1500億元。打造50個以上年產值超100億元的園區,其中有15個以上園區產值超500億元,5個園區產值超1000億元。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工業園區的規劃布局。按照集約化發展、產業鏈延伸、產出率提高的要求,結合我區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編制的啟動,根據我區重點產業戰略布局尤其是千億元產業發展需要,把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重點產業園區布局規劃、桂東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規劃納入全區工業園區發展戰略進行統一布局,組織編制廣西工業園區“十二五”產業發展規劃,同時指導各市完善園區的規劃布局,明確園區的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編制工業園區產業發展規劃。
(二)進一步加快完善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完善工業園區供電、供水、供氣、道路、環保、通信、消防等基礎設施,大力發展與工業園區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大力推進工業園區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扶持、導向作用,拉動社會資金和金融機構加大對園區基礎設施的投入,進一步提升我區工業園區基礎設施整體水平,提升園區招商引資綜合競爭力。
(三)突出抓好承接產業轉移。切實加強對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的領導,建立相應機制,及時協商解決承接產業轉移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引導園區既要主動承接我國東部地區和發達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的產業轉移,也要主動承接我國中西部地區需要轉移到沿海發展的產業,努力把工業園區建設成為承接產業轉移、帶動本地工業經濟發展的龍頭。
(四)圍繞千億元產業加快工業集聚。各地工業園區要圍繞以食品、汽車、石化、電力、有色金屬、冶金、機械七大產業為核心;以建材、電子信息、造紙與木材加工、醫藥制造、紡織服裝與皮革、修造船及海洋裝備制造等特色優勢產業為重點,加快形成產業集聚,推進工業項目集中布局、集約用地、資源共享、配套發展。重點推進以千億元產業為核心的招商引資簽約項目、龍頭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的項目成果落地、轉化,從產業集聚與延伸產業中篩選一批重大工業項目,圍繞龍頭企業及產業集群,規劃發展一批具有發展潛力、產業集聚特色明顯的工業園區。
(五)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著眼于增強園區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重點建立以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為主要形式的企業技術創新體系,以產學研聯合為紐帶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以區域技術中心為主要載體的技術支持體系,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對象的技術創新中介服務體系,提升園區整體技術水平,在較短時期內形成我區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
(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以發展壯大千億元產業為核心,以國際產業結構調整大轉移和我國東部發達地區產業轉移為契機,充分發揮工業園區的平臺和載體作用,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大招商、招大商活動,重點推介我區千億元產業合作項目、重點工業園區及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重點產業園區,尋求戰略合作伙伴和投資商。結合我區產業發展需要和地方實際,深入研究央企、國內外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布局及國內發達地區產業轉移的態勢,積極與各種行業協會密切聯系,通過引進外來企業、行業協會創建“深圳產業園”、“東莞產業園”、“臺灣產業園”等園中園,引導和加快國內外轉移企業來我區投資發展。
(七)完善工業園區動態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園區建設與發展情況統計動態信息系統,對全區工業園區企業數、工業總產值、增加值、稅收、招商引資、項目投資、基礎設施投資等情況實行動態信息處理和分析研究。建立健全統計制度和發布制度。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強對工業園區工作的組織領導
1.加強組織保障。自治區成立加快工業園區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工業的領導擔任組長,成員單位由自治區工信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環保廳、交通運輸廳、投資促進局、北部灣辦等單位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工信委。
2.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商解決我區各工業園區在建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問題及困難,共同研究制訂加快我區工業園區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健全和完善園區管理機制
1.強化優化領導。自治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園區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工作。各級工業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工業園區按照“精簡、高能、統一”和“小政府、大社會”、“小機構、大服務”的原則,設置管委會及其內設機構,負責園區營運管理、招商引資和服務等工作。園區管委會干部納入公務員管理范疇。
2.建設運行公司化。設立園區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或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負責園區開發建設。公司以獨立法人身份對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進行籌資、建設、經營、開發等。進一步引入市場機制,實現開發主體的多元化。通過公共集資、債券等方式,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工業園區開發建設;通過與有實力的集團、公司合作整體開發工業園區;通過引進外來企業、行業協會創建“園中園”等方式開發建設園區。
3.日常服務社會化。園區管委會對核心服務以外的社會化服務,移交或委托社會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
(三)強化工業園區集約用地
1.積極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積極推動重大工業項目向工業園區集中、優質資源向優勢產業集聚。除資源型等選址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其他工業項目應進區入園。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工業園區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桂政辦發〔2007〕137號)的規定,自治區每年在國家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實行計劃單列,保障工業園區項目用地;各市安排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主要安排給所在工業園區。
2.實施嚴格的項目準入制度。工業園區用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建設用地控制標準。國家級、自治區級工業園區和A類產業園區內工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以及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施用地比例應高于我區規定的所在地標準。
3.鼓勵建設和使用標準廠房。大力推進標準廠房建設,提高工業用地的投入產出率,促進節約集約用地。自治區安排標準廠房建設專項補助金,對當年竣工的標準廠房,經驗收合格并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按竣工面積給予投資者一次性建設補貼;各市、縣也要安排相應的配套資金。各地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鼓勵企業購買或租用標準廠房。對建設標準廠房的城市市政建設配套費及人防費實行減免優惠政策。
(四)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繼續加大對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自治區財政根據財力可能,每年繼續安排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扶持資金,加大園區建設的支持力度。各級財政也要加大對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
(五)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和機制
1.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盡快出臺《自治區擔保管理辦法》,積極扶持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發展,通過設立資本金補償機制或合資創建政策性擔保機構等方式,為入園的中小企業申請銀行貸款提供支持。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自愿相互擔保融資,鼓勵發展風險投資,建設公共融資平臺,解決入園企業融資難問題。
2.完善信用體系建設。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加大地方投資環境的整治力度,加強市場監管,推廣使用信用征信產品,嚴懲不守信用、惡意逃廢債務的企業行為,對積極還貸的企業予以鼓勵,促進我區融資環境的可持續良性循環。
3.完善擔保抵押制度建設。自治區金融管理部門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政策法規允許的框架內探索符合園區中小企業實際的擔保抵押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對抵押貸款額度給予適度優惠。建立完善動產擔保物權登記制度,拓寬動產擔保范圍,積極完善應收賬款質押和股權質押、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和林權抵押等新型擔保貸款方式。
(六)完善園區考核激勵機制
1.強化激勵機制。不斷健全與完善工業園區發展評價體系和考核管理辦法。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工業園區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園區,列入自治區重點工業園區,給予重點扶持。對于連續兩年排名在末2位的產業園區,將降低園區確認等級,并暫停享受所處等級園區相關的優惠政策一年。
2.強化約束機制。強化考核目標責任的約束,強化組織紀律約束,強化連帶責任約束。對完不成考核目標的責任人,制定相應的懲罰辦法,追究責任。按照“責任對應,獎罰對應,區別對待”的原則,上下同獎同罰,上下形成合力,確保任務的完成。
(七)加強園區的服務能力建設
1.依法行政。推行工業園區政務公開制、首問責任制和責任追究等制度;推行限時辦結制,開辟工業園區與行政服務中心的綠色服務通道;依法行政,廉潔執法,推進綜合執法試點;建立投訴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兌現相關優惠政策。
2.規范收費。要進一步清理各部門對工業園區內企業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有關規定能免則免,有收費上下限的,就低不就高。
3.優化服務。加強工業園區管理機構的建設,完善用人機制、分配機制,建立精干、高效、專業化的管理隊伍,確保管委會在規劃、項目備案和核準等方面經濟管理權限的落實,確保國家和自治區賦予園區各項政策的落實,為園區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