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發〔2010〕8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是加快城鎮化進程的重要載體。為加快推進我區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的互動發展,充分發揮產業園區對城市新區的帶動作用和城市新區對產業園區的保障作用,提升城市新區的綜合服務功能和產業園區的競爭力,推動我區城鎮化跨越發展,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我區城鎮化跨越發展的決定》(桂發〔2010〕33號)精神,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堅持科學規劃、科學建設、科學管理,推進產業園區建設和城市新區建設相結合,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項目集聚和發展,力爭“一年有新變化、三年上新臺階、五年有大發展”。到2015年,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產業集聚、特色突出、效益顯著的產業園區,形成規劃科學、用地集約、環境友好、管理規范的現代化新城區,成為當地經濟發展快、財政貢獻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基地和城市建設的新亮點。
二、主要任務
(一)認真制定、完善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發展規劃,引導新區與產業園區有序開發。發揮規劃的引導作用。規劃要突出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資源整合利用等方面的整體性和科學合理性,優化用地空間布局,強化產業園區的主體功能,增強城市新區對產業落戶的吸引力和競爭力,加大城市新區對產業園區支柱產業和重點項目的推進和扶持力度。產業園區發展規劃要明確產業園區的發展定位和目標任務,確定重點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類型。加快服務配套設施不全的產業園區的規劃調整和實施步伐,根據產業園區發展規模和實際需求,合理設置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市政設施,逐步發展成為產業特色鮮明、配套功能完善的城市新區。對已明確的重點產業園區,各相關地方在修編城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統一納入規劃,統籌發展。
(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加快推進城市新區道路、給排水、垃圾污水處理、電力電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完善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配套。按照“統籌發展、集約增長、適度超前”的思路,把產業園區的要素配置和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市新區整體統籌考慮,保證每年有足夠的園區用地用于生活配套服務設施的建設。建立產業園區與城市新區、城市新區與周邊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發展機制,實現共建共享。盡快啟動建設城市快速交通、軌道交通等產業園區與城市新區間的快速通道。加快城市新區科教文衛體以及商業居住等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完善城市新區的功能和產業園區的社會服務體系。
(三)加快城市新區、產業園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各市、縣在安排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時,要優先考慮在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建設成規模的保障性住房小區,確保保障性住房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建設,并優先安排產業園區的中低收入的獨生子女戶、雙女結扎戶、誠信計生戶和其他中低收入的產業工人入住,配套相關的設施,盡快形成產業工人就近集中居住,帶動產業園區和城市新區的人氣集聚。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要積極探索以劃撥的方式取得土地的政策,簡化審批手續。鼓勵遠離城市的園區探索建設工業社區,按工業用地的標準供地。
(四)提升城市新區品牌效應,培育特色產業園區。城市新區要不斷增強自身的綜合競爭力,提升城市新區在國內外的地位和影響力。大力引進投資規模大、帶動能力強、產業關聯度高的項目,引進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產業特色強的高新技術型項目落戶。要依托現有產業基礎和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產業。以具有比較優勢的骨干企業、骨干產品為龍頭,加快形成集中度高、關聯度大、競爭力強的產業園區支柱產業。要充分發揮落戶知名企業和大企業的帶動作用,圍繞園區發展戰略和定位,培育和形成園區特色,增強產業園區的吸引力和集聚力,逐步形成產業國際化、集群化、高端化。以城市新區的品牌效應吸引產業集聚,以產業園區獨特的企業文化推動城市新區的發展。
三、重點推動中心城市新區建設與發展
(一)南寧市。加快五象新區建設。要依托優越的區位優勢和交通條件,一是通過廣西城市規劃建設展示館、美術館、銅鼓博物館三個重大公益項目建設,采取“一館帶一街”的組團布局模式,分別帶動金融街、文化街、民族風情街建設;二是加快總部基地項目建設,發展總部經濟;三是以保稅物流中心為重點,建設區域性的物流基地;四是建設廣西文化產業城;五是建設廣西體育城等。把五象新區建設成為泛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的重要總部基地和南寧新的城市中心。
(二)柳州市。加快發展柳東新區。通過整合汽車產業發展,加快整車生產區、汽配生產區、生活配套區、中心商務辦公區、汽車職教區、第三方物流區等園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將柳東新區打造為立足廣西、輻射西部、影響全國的集汽車制造、貿易、科研為一體的綜合性汽車城。
(三)桂林市。建設臨桂新區。按照“離開漓江,發展臨桂,再造一個新桂林”的總體部署,形成產業發達、文明和諧、城鄉協調發展的現代化城市新區。臨桂新區要與旅游產業、文化產業互動發展,特別是要以旅游產業為主導,將食、住、行、娛、購、會展商務等形成產業集群,帶動臨桂新區的發展。依托兩江國際機場建設物流園區。通過大力發展現代休閑旅游業、文化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商貿物流業、航空產業等主導產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及高級制造業不斷積聚,推進機械、汽配、橡膠、醫藥、特色農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升級換代,進一步發揮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龍頭作用,帶動主城外圍四塘、蘇橋、兩江等組團的發展,將臨桂新區建設成山水文化、歷史傳承、生態環保和國際化元素突出的生態環境良好、適宜居住、旅游、創業投資的現代化桂林西部主城。同時,做好會仙濕地生態保護、開發、利用與臨桂新區建設相聯動,使會仙濕地成為桂林新的重要風景旅游區。
(四)梧州市。按照“改造河東舊城,建設紅嶺新區,開發南岸片區”的思路,重點發展梧州工業園區、再生資源工業區、赤水灣區等工業集中區,打造紅嶺、南岸城市新區。梧州工業園區以中恒制藥、神冠膠原蛋白腸衣公司為龍頭,依托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出口加工區,積極引入生物制藥、食品、新材料、光電信息等高新技術產業,打造成為梧州市工業衛星城。蒼梧工業區積極引進有色金屬、冶煉、林化、醫藥等產業,盡快形成規模。紅嶺、南岸新區以玫瑰湖、蒼海項目建設為依托,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集中配套建設圖書館、博物館、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活動中心、體育中心、梧州高中新校區等公共設施,盡快形成集商住、商貿為一體的休閑區。
(五)北海市。重點建設海灣新城、鐵山港工業區和潿洲島旅游區。海灣新城組團建設以北海電子產業園為龍頭,繼續加大北海市工業園區的建設力度,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先進加工制造業,拉動連接合浦縣城向南發展,初步構建集商貿、居住、休閑旅游和高新技術產業于一體的新城區;同時啟動馮家江新區的建設,發展行政辦公、商業金融、文化教育、藝術、會展、體育運動、旅游區開發等綜合功能,為城市新中心的形成打好基礎。以鐵山港工業區為平臺,加快石化產業園、冶金產業園、物流園、船舶修造基地和林漿紙產業建設,完善配套生活區和公共服務設施,盡快把鐵山港工業區建設成為港、區、城一體化的新城區。潿洲島以休閑度假為核心,形成集海洋文化、休閑運動、海島養生、南珠文化、主題娛樂、海島度假等功能于一體的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海島旅游目的地。
(六)防城港市。著力打造沿海主要港口城市、國際旅游勝地。加快企沙鋼鐵冶金基地和行政中心新區建設。以鋼鐵基地建設吸引重型機械、能源、糧油加工、修造船及其他配套或關聯產業聚集,加快建設園區道路、給排水、垃圾污水處理、電力電信等基礎設施,盡快形成產業特色鮮明、配套功能完善的企沙半島新區。建設沙潭江核心區,重點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完善其綜合服務功能。加快碼頭運輸、東港糧油加工區、大西南臨港工業園等建設。
(七)欽州市。重點建設濱海新城。加快推動新區道路設施和功能性項目的建設。以茅尾海旅游配套設施項目為核心,啟動辣椒槌組團;依托主城區,以商務區為核心,啟動白石湖組團;依托科教園區,以院校建設為核心,啟動沙井島組團。通過篩選一批關鍵性項目作為起步區重點項目建設,引領濱海新城的開發建設,發展完善商貿金融、會展、居住、文化體育、科研教育、休閑旅游等綜合性功能,逐步將濱海新城打造成區域生產性服務中心的核心城區。
(八)貴港市。重點發展城北新區。依托新的行政中心帶動高質量的居住區建設,形成市級的商業服務中心。把城北新區建成集貴港市行政中心和地區性金融、商貿、文娛、教育科研、居住為一體的現代化的城市中心區。
(九)玉林市。加快玉東新區建設,重點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建設成為玉林新興產業的聚集地、統籌城鄉發展的示范區、創業宜居的城市綜合新城區。加快推進玉柴新區建設,以基礎設施建設、產業聚集為重點,建設成為世界級柴油發動機生產基地、機械制造基地及汽車配件基地、全國乃至全球柴油機研發、生產、檢測動力城,城市工業經濟和人居環境同步發展示范區。加快建設龍潭新區,建設成為新型臨港產業基地、綜合物流保稅區和北部灣經濟區商貿物流次中心;加快鐵山港東岸碼頭的規劃建設,完善玉林連接北部灣城市公路和產業園的路網,使龍潭新區成為創業新城和玉林經濟發展新一極。
(十)百色市。建設龍景、六塘、迎龍三個新區。把龍景新區建設成百色市行政中心、商貿中心和文化中心,帶動居住社區的建設;六塘片區以鋁深加工工業與研發基地的建設為主,迎龍片區以客運交通樞紐的建設為啟動,帶動商業批發與物流中心的建設,三個片區建設相輔相成,推動城市規模的擴大。
(十一)賀州市。結合電子科技產業園的建設,推動太白湖新區發展。產業園引進先進的鋁電子產業和其他高科技產業,形成集聚效應;太白湖新區以太白湖公園、市文化中心、農民回建安置房、限價房建設等項目為帶動,建設以市級文化休閑、旅游服務、商業金融服務和行政辦公功能為主,集居住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新區。
(十二)河池市。按照“東西延伸、中間改造”的城市發展架構,重點加快城西新區、凌霄片區以及東部的百旺—肯旺片區,拓展城北片區建設。配套好新區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城區社會服務設施,合理布局和完善城市路網和其他交通設施,重點解決交通擁堵問題。加快五圩工業集中區、東江工業區規劃建設,適時、分期組織城區周邊污染企業搬遷。推進“一江兩岸”景觀改造,改善城區水環境和生態環境,形成獨具特色的山水格局和自然景觀。
(十三)來賓市。加快城北新區建設。要加強鳳凰工業園、華僑投資區南區工業園承接產業轉移和周邊城市產業輻射的功能,擴大城北新區規模,加快建設區域性工業基地、適應現代產業體系發展的區域性商貿物流基地,建設富有濃郁地方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山水園林宜居城市。
(十四)崇左市。盡快推動城南新區建設。城南新區要通過加快崇左(東盟)國際物流園、科教產業園區和城市工業區建設,開發和保護石景林公園、龍峽山森林公園,加快水口湖左江城區段的整治,完善社會服務體系和城市功能,使城南新區成為崇左市行政中心和文化中心,集金融、教育、商貿、文娛、居住為一體的現代化城市新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用地保障政策。
1. 各地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向新區、產業園區傾斜。各市、縣(市)在分解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可對產業園區實行計劃單列。列入自治區重點工程的產業園區重大工業項目用地,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在分解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用海年度計劃時統籌考慮,納入所在市計劃。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自治區“14+4”產業規劃的重大工業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確需調整土地規劃的,依法優先予以調整。
2. 提高新區、產業園區用地效率。新區、產業園區征用耕地不能在所在縣(市區)、市實現占補平衡的,依法繳納耕地開墾費后,可在本市或全區范圍內實行異地占補平衡。產業園區方面,根據長遠發展的需要,對建成面積已達到審核面積80%以上的現有產業園區,可依法申請擴大園區。企業可采用租賃方式使用國有建設用地,降低企業一次性投入成本。建立低效用地退出機制,對土地利用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企業,應督促其提高土地投資強度,提高用地效率。達不到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條件的項目及企業應退出產業園區。產業園區內用地用途不得隨意改變。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和聯營聯辦各類企業。
3. 加強新區、產業園區建設用地管理。城市新區、產業園區內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項目的土地,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對高新技術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創匯企業等產品成長性好的企業,可在規定的年限內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要簡化報批手續,及時審批進區建設項目用地。采取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開發、統一出讓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 促進新區、產業園區集約使用土地。鼓勵產業園區建設使用多層標準廠房,嚴格控制園區內住宅、辦公樓等非生產性建筑和廠區綠地面積,提高土地利用率。鼓勵中小企業通過購買或租賃的方式,進入標準廠房和多層廠房生產,以節約利用土地。對投資強度大、廠房設計在三層以上的工業建設項目,優先解決建設用地指標,減收或免收城市建設配套費。禁止企業隨意圈占土地,企業用地規模必須根據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用地定額指標和單位面積投資強度等因素合理確定,對超過定額的用地,予以相應核減。
(二)加大財政稅收支持力度。
1. 各市財政每年視其財力情況逐年增加投入新區建設和園區發展的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區、產業園區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技改貼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考核獎勵等。
2. 建立和健全新區、產業園區的自我發展機制,增強造血功能。在新區、園區收取的城市建設配套費、土地出讓金等收入,優先用于新區、園區的土地開發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對因產業結構調整,“退二進三”搬遷入園的工業企業,在其原有用地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并按規定處置,所形成的政府土地收益可部分用于支持搬遷企業發展的產業園區建設。
(三)完善信貸支持政策。
1. 建立銀行與新區、產業園區經常性的協商聯系機制。定期向金融部門推介優勢企業和重點項目,爭取信貸支持。協調爭取政策性金融機構運用政策性資金支持新區、產業園區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積極探索推廣資產抵押、動產抵押等信貸擔保方式,解決新區、園區發展資金困難問題。積極爭取商業銀行對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
2. 積極爭取和利用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貸款財政貼息資金、政府間和國際組織的援助資金,用于產業園區的發展。自治區支持工業企業、鄉鎮企業的資金要重點向產業園區內企業傾斜。有條件的園區應建立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基金和企業扶持發展基金,為入園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3. 各級政府可向新區、產業園區無償劃撥具有商業開發價值的資源代替直接資金撥付。鼓勵新區、產業園區成立投資開發公司,具體運作籌集基金;支持新區、產業園區提供公共資源,吸引社會資金和專業公司參與新區、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4. 鼓勵各商業銀行特別是股份制銀行、民營銀行根據新區、產業園區內不同企業的管理水平、負債比例、償還能力等因素,確定不同的授信額度;積極探索“銀行、新區(園區)、企業”三方封閉運行的土地質押、資產抵押等靈活多樣的信貸辦法。加快建立擔保體系,緩解新區、產業園區部分企業貸款難的矛盾。
5. 通過政府出資、對外引資、股份合作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加快建立自治區、市、縣三級融資性擔保體系。大力發展民營擔保公司。鼓勵有條件的新區、產業園區組建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通過市場運作籌集建設資金。積極爭取新區、產業園區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納入股份代辦轉讓系統試點,完善創業投資進入、運作和退出機制。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產業園區企業在境內外上市、發行債券或短期融資券,通過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積極推廣BOT、PPP(政府與私人企業合作投資進行基礎設施)、BT(利用非政府資金進行非經營性基礎設施建設)等新型融資方式,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四)放寬新區、產業園區企業準入政策。
凡進入已經自治區、市批準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產業園區,且符合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和產業園區產業導向的投資項目,除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必須前置審批、核準外,均可直接辦理備案手續。對進入開發區、產業園區注冊資本達到200萬元以上,或注冊資本達到50萬元以上從事科研、咨詢服務行業的企業,可申請直冠“廣西”名稱;國家和自治區重點項目企業、年出口額達到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持有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的企業、經營國際旅游業務的企業、產品屬高科技的企業,以及國有科研機構,申請直冠“廣西”名稱不受注冊資本限制。
(五)實行優惠的人才政策。
1. 新區、產業園區內企業、科研機構引進急需的高級人才,除享受自治區現有的各項人才優惠政策外,新區、產業園區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可以自行制定更加優惠的辦法。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訓機制、引進機制、評聘機制、流動機制。
2. 鼓勵大專院校、職業學校和勞動就業培訓機構為新區、產業園區定向培養專業技術人才和熟練技術工人;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回國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鼓勵和吸引專業技術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到新區、產業園區創業。
3. 對符合職稱評定條件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新區、產業園區主管部門給予職稱評定;對技能勞動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組織人事部門要按干部管理權限,加強對新區、產業園區干部的培養,并納入干部交流范圍。
4. 積極引進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到新區、產業園區工作,并由市、縣級相關部門制定特殊優惠政策和建立綠色通道為其配偶工作安排和子女就學創造條件。鼓勵各類高新技術人才到新區、園區創業,各類風險投資和創業基金應積極支持他們在新區、產業園區創業。各新區、產業園區要根據發展需要制定用工計劃,根據園區企業對人才的需求,實行訂單培訓、定向培訓,符合條件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六)健全創新和激勵政策。
1. 創新運作機制。支持城市新區、產業園區在行政職能、管理體制、工作機制、運行機制、激勵機制、行政改革等方面進行探索和創新,制定和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
2. 制定新區、產業園區發展考核獎勵辦法。設立“全區十佳新區獎”、“全區十佳產業園區獎”,根據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銷售收入、上交稅金、出口創匯、安置就業、和諧勞動關系、工業增加值等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對年度考核優秀的新區、產業園區予以通報表彰。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產業園區分別享有市、縣級政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實行招商引資獎勵政策,對為新區、產業園區引進社會資金和項目的單位和個人,由新區、產業園區所在地政府或管委會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制定具體的獎勵辦法給予獎勵。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