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緊緊抓住國際產業結構調整的契機,在積極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同時,大力創新南北掛鉤合作模式,更大力度地推進產業轉移,優化產業布局,促進區域共同發展。
一、江蘇產業轉移概況
(一)抓住國際產業轉移的機遇,提高利用外資水平。
從2003年起,江蘇引進外資總量連續六年位居全國第一,實際到賬外資連續六年超百億美元,至2008年底,世界500強企業已有300多家在江蘇投資。以高新技術產業為重點的制造業是江蘇利用外資的主要領域,占全省利用外資總額的比重超過80%,電子通訊設備制造業利用外資約占全省的1/5。
(二)利用長三角區位優勢,主動承接上海產業轉移。
近年來,作為長三角龍頭的上海市,經濟向國際化轉型、產業向高端化攀升的步伐明顯加快,一些傳統產業的轉移勢在必行。江蘇南通、揚州、鹽城、連云港等市積極行動、主動對接,挾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承接了一批上海產業轉移項目。涉及紡織服裝、計算機、機械、汽車配件、船舶配套、醫療器材、玻璃制品、玩具、農產品加工、食品加工以及交通設施、商貿物流、房地產綜合開發、餐飲等諸多領域。
(三)充分發揮地區比較優勢,推動區域共同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江蘇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但蘇南、蘇中、蘇北區域間發展不平衡現象較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加快蘇北振興促進區域共同發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取得了積極進展。江蘇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緊緊圍繞“著力提升蘇南發展水平、促進蘇中崛起、加快蘇北工業化進程”,充分發揮各地比較優勢,大力推進產業梯度轉移,努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蘇南地區著力于提升產業層次和自主創新能力,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不斷增強;蘇中地區依托沿江開發開放,生產要素加速集聚,優勢產業迅速發展,崛起勢頭強勁;蘇北地區積極實施產業、財政、科技和勞動力四項轉移,并由蘇南等經濟發達地區采取轉移項目、吸引勞動力就業、培訓干部、掛鉤幫扶、南北共建開發區等多種形式,推動蘇北工業化的進程。
多年持續有序、有效的產業轉移使得蘇北地區經濟綜合實力跨上了新臺階。2008年,蘇北地區生產總值達5931.6億元,人均GDP達19555元。蘇北地區主要經濟指標增速高于全省,其中地區生產總值增速達13.3%,比全省高0.8個百分點。
二、江蘇產業轉移的基本做法
(一)加強園區載體建設。
開發區具有基礎設施條件好、資源配置效率高、產業配套功能強的突出優勢,是推進產業轉移的有效載體。江蘇在產業轉移中十分注重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等載體建設。注重根據當地環境、區位優勢、產業基礎等客觀條件,明確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重點,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約、產業集聚、功能配套”的原則,完善園區發展和建設規劃,引導和推動“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促進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注重加強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園區功能和配套條件,筑巢引鳳。
(二)推動南北共建開發區。
經過多年的發展,蘇北地區資源優勢日益凸現,發展潛力很大;蘇南地區經過多年的發展,土地資源、環境承載力、勞動力成本與經濟發展的矛盾越來越突出,產業優化升級已經到了十分關鍵的時期。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一方面,蘇北地區可以學習借鑒蘇南開發區的管理經驗和模式,充分利用蘇南在招商引資、資本和人才等方面的優勢,“筑巢引鳳”,加快工業化進程,推進跨越式發展;另一方面,蘇南地區可以較好地緩解困擾經濟發展的瓶頸制約,進一步拓展發展空間,“騰籠換鳥”,在更大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增創新優勢,提升競爭力。
為此,2006年江蘇省政府專門出臺了《省政府關于支持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確南北掛鉤共建蘇北開發區,即由蘇北地區在本地設立的省級以上開發區中,劃出一定面積的土地作為區中園,由蘇南地區的開發區負責規劃、投資開發、招商引資和經營管理等工作。區中園建設不固定統一模式,由合作雙方從實際出發協商確定。
在南北掛鉤共建開發區中,注重遵循了以下原則:市場導向原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自愿合作為前提,運用市場經濟的方法和手段,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和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優勢互補原則。把蘇北地區資源、成本、政策等方面優勢與蘇南地區資本、技術、人才、管理及開發區品牌等優勢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園區對接、產業聯動、梯度轉移,實現南北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利益共享原則。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稅政策的前提下,兼顧蘇南、蘇北合作雙方的利益,對區中園產生的稅收和規費地方分成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商定比例分成,實現南北“雙贏”;集約開發原則。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建設集約的要求,以優勢資源為依托、骨干企業為龍頭、重大項目為支撐,通過產業的上下游延伸配套,推動各種生產要素向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集聚,提高集約發展水平;可持續發展原則。堅持環保優先和節約優先,按照產業發展和環境保護規劃,認真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防止將高污染、高耗能產業轉移到區中園,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節約使用能源和土地資源,確保蘇北地區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三)嚴防在產業轉移中轉移落后、轉移污染。
一是在承接產業轉移過程中嚴防承接污染、承接落后。為防止污染嚴重的產業轉移項目借機向蘇北轉移,2005年,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出臺了《關于明確蘇北地區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的通知》,全面提高蘇北地區建設項目環保門檻;2006年,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發改委、經貿委、環保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蘇北地區新建化工項目管理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蘇北地區禁止新建單個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50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項目,同時規定新建化工項目一律進入符合產業定位、通過區域環評、經省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通過的化工園區。
全省各地在組織產業轉移活動時也嚴把環保準入關,從組織企業對接選擇擬轉移項目、篩選簽約項目等各個環節堅持環保優先,堅持“環保一票否決”,從源頭上嚴格防止污染轉移。蘇北地區更是將環境保護納入蘇北發展年度目標任務,在制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時,更側重于“軟環境”建設,重點引進科技含量高、投資強度大、資源利用率高、環境污染少的項目,絕不降低環保門檻,絕不以犧牲環境來換取經濟發展。
二是在產業轉移過程中嚴防落后產能轉移、嚴防污染搬家。自2006年起,江蘇開展了為期三年的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對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安全、土地等政策的落后化工生產企業堅決予以關閉淘汰。在關閉淘汰過程中,為防止屬于落后產能向外轉移,江蘇嚴格整治標準和要求,強化對關閉“小化工”生產企業的考核驗收。省化治辦專門下發了“化工專項整治關閉企業工作指導意見”,明文要求各地在對關閉企業進行檢查驗收時要確認其生產設施是否拆除到位、有害廢棄物是否清除到位,并將工廠設備拆除前后的照片及驗收手續等資料立檔存查,經驗收確認已關閉企業的名單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同時,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嚴格禁止落后生產能力轉移流動的通知》(發改產業[2007]2792號)精神,堅決杜絕淘汰的落后化工生產能力向外省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