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來的快速發展,我國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制造大國,但是自主創新能力不強,研發能力薄弱,關鍵核心技術和裝備主要依賴進口的問題十分突出。《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要堅持把加強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作為轉型升級的關鍵環節,加快推動發展動力向創新驅動轉變。
一、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是工業轉型升級的中心環節
建國60多年來,我國技術創新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目前,在載人航天、大型運載火箭、月球探測、衛星導航、高性能計算機、超大規模集成電路、核電技術、支線飛機研發、通信技術等當代科技的尖端領域,取得一大批重大自主創新成果,實現了歷史性突破,極大地提高了我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防實力。通過多年的艱苦努力,一大批高檔數控機床新產品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工業裝備保障能力和重大裝備國產化水平不斷提高,為國民經濟重點建設提供各種成套設備。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中,國產機組已達80%以上;年產千萬噸級大型煉油設備,國產化率達90%;國產100萬千瓦超臨界火電機組、國產750千伏交流輸變電成套設備已投入運行;日產10000噸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年產100萬噸乙烯、30萬噸級合成氨、百萬噸級鉀肥等一大批大型成套技術裝備實現自主化。機械工業主要產品中約有40%的產品質量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10年,依托工業企業設立了127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729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5532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發明專利申請數已占國內發明專利申請總數的53%。
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研發能力薄弱,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已成為“大而不強”最基本的特征。從研發投入看,2009年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內部支出僅占主營業務收入的0.69%,特別是大型企業集團不僅在研發投入占比方面低于跨國公司,在研發投入總量上更是遠遠落后。以微軟公司為例,2010年研發投入高達86億美元,占銷售收入比重達到14.6%。從專利水平看,2010年,我國申請PCT(國際專利合約)專利12,337件,僅相當于美國的1/4、日本的1/3,平均每1.3億美元出口才有1件國際專利申請。除華為、中興等個別企業與國際同行具有數量相近的專利外(專利授權相互使用),其他大企業專利數量不多、質量不高。從標準來看,以我國企業牽頭的成為世界主流標準少之又少,僅有TD-SCDMA等少數幾個。跨國公司控制了產業核心技術,在產業鏈的上游賺取了大量利潤,而我國眾多的制造企業則處于產業鏈的中低端。這種發展方式帶來的后果就是我們經濟增長付出的代價太大,資源能源利用率不高、環境污染較大,獲取的回報較低。要扭轉這種局面,就必須堅持創新驅動,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并以此為突破口,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規劃》提出,緊緊抓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這個中心環節,大力推進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工業轉型升級提供重要支撐。同時,《規劃》還提出了“十二五”時期技術創新的主要目標: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內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1%,重點骨干企業達到3%以上,企業發明專利擁有量增加一倍,攻克和掌握一批達到世界領先水平的產業核心技術,重點領域和新興產業的關鍵裝備、技術標準取得突破。
二、支持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必須確立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真正主體地位。企業是市場活動最直接的參與者,對市場信息反應最靈敏,能夠從市場需求變化中產生創新靈感和創新意愿。市場需求是技術創新的主要動力,技術創新的成果需要企業將其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把技術創新成果傳遞給市場需求方和消費者,企業也必然是技術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主體。企業需要使用更先進的技術實現研發設計、加工制造、檢驗檢測等手段的升級,企業自然也是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支持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對建設創新型國家至關重要。
《規劃》提出,要支持企業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和重大工程項目,健全由企業牽頭實施應用性重大科技項目的機制,重點支持和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技術創新活動、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這就要求完善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在以應用為目標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中,建立由骨干企業牽頭實施的機制;對于符合國家戰略方向的企業技術創新活動,在政策和投入上給予支持;鼓勵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聯合共建工程實驗室和技術研發平臺,鼓勵廣大科技人員以多種形式與企業合作開展技術研發創新;面向企業開放和共享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重要試驗設備等科技資源等。
企業要成為真正的創新主體,必須加大技術創新的投入,成為技術創新投入的主體。《規劃》提出,進一步研究落實財政、投資、金融等政策,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一方面,企業有自覺加大技術創新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建立技術創新投入的機制。當前,主要是要將國家有關鼓勵技術創新的政策落到實處,如落實研發投入的加計扣除政策等。通過財政投資、稅收政策、政府采購、財政貼息、融資擔保以及設立企業創業發展基金等措施,為企業提供直接或間接的激勵措施,幫助企業降低獲取高新技術的成本和風險。要發揮財政資金投入的杠桿和增信作用,更有效地把政府資金和自籌資金結合起來,采取多種措施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資金支持。
《規劃》還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相關措施,如鼓勵和支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勵骨干企業建立海外研發基地,收購兼并海外科技企業和研發機構;支持骨干企業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合作,提升協同創新能力。鼓勵中小企業采取聯合出資、共同委托等方式進行合作研發等。
三、健全產業創新體系,攻克共性及關鍵核心技術
目前,我國工業核心技術對外依存度較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與產品少,部分產業的核心技術嚴重依賴國外。如深水海洋工程前端設計開發能力嚴重不足,核心設計缺乏,70%配套設備需要進口;深水鉆井船,SPAR、TLP平臺等高端產品以及動力定位系統、單點系泊裝置等核心配套設備尚處于研究起步階段。由于核心技術及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究難度大、周期長,特別是在基礎材料、關鍵工藝、核心元器(部)件、系統集成等方面的關鍵共性技術,已經成為制約我國工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核心問題。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的研究開發是工業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我國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關鍵環節。
產業共性技術是指能夠在多個行業或領域廣泛應用,并對整個產業或多個產業產生影響和瓶頸制約的技術。產業共性技術研發是一項長期的基礎性工作,需要有穩定的科研隊伍和充足的科研經費支撐。這就需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支持建設一批產業技術開發平臺和技術創新服務平臺。《規劃》提出,要加強技術創新能力建設,面向主要工業行業,依托大型轉制院所和骨干企業,整合相關資源,健全基礎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發體制機制,支持建設一批產業技術開發平臺和技術創新服務平臺。
產業聯盟是某類企業或單位為應對共同的競爭者或將業務推向新領域,自愿開展相互協作和資源整合的一種合作模式,典型的模式有研發合作產業聯盟、產業鏈合作產業聯盟、市場合作產業聯盟、技術標準產業聯盟等。產業聯盟目前已然成為一種重要的產業組織形式,對產業發展、企業成長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快速成長具有重要意義。《規劃》提出,要推動建立一批由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參與的產業創新戰略聯盟,支持創新戰略聯盟承擔重大研發任務,發揮企業家和科技領軍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間,要著力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TD-SCDMA及長期演進(LTE)技術、支線及通用飛機、重大節能環保裝備、物聯網、云計算、應用電子和工業軟件、數字內容等若干新興產業領域,推動一批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和重點產業聯盟發展。
核心裝備、系統軟件、關鍵材料、基礎零部件等關鍵領域的技術創新,直接關系我國的工業水平和競爭力,在國家經濟建設、國防安全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規劃》提出,要以核心裝備、系統軟件、關鍵材料、基礎零部件等關鍵領域為重點,結合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計劃(專項)等,推進重點產業技術創新,突破和掌握先進制造、節能減排、國防科技等領域的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研制一批重大裝備和關鍵產品。同時,要支持和促進重大技術成果工程化、產業化、加強軍民科技資源集成融合,加快提升制造業領域知識、技術擴散和規模化生產能力。
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
知識產權制度是激勵和保護創新的重要法律制度,運用知識產權贏得市場競爭先機已經成為國際競爭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工業領域深入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對于增強工業自主創新和風險應對能力、促進工業轉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規劃》提出,要加強重點產業專利布局,建立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和公共服務平臺,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具體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升工業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能力。結合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減排、兩化融合等專項,開展重點關鍵技術領域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布局分析與評估、共性和熱點問題研究;支持企業在掌握核心專利技術基礎上聯合將專利納入標準,開展標準中專利處置、評估與利益分享機制研究與實施。在產業基地開展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推進“百家企業”試點推廣宣傳。
二是激勵和推動創新成果保護、擴散和轉化。依托產業基地,利用現有公共服務平臺,支持知識產權宣傳、實務培訓與咨詢服務、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運用試點示范、關鍵核心專利技術擴散和轉化等,在此基礎上選擇一批工作基礎條件好的典型平臺,開展“樣板”式推廣。
三是產業知識產權預警與糾紛應急機制建設。支持企業和行業機構開展專利檢索、動態跟蹤、風險監測與應對,推動建立重點行業知識產權預警信息服務平臺;構建技術標準中知識產權數據庫;開展重點行業、關鍵技術領域知識產權態勢分析研究,支持建立重點產業知識產權態勢分析與發布平臺;支持重點行業和企業應對涉外知識產權糾紛。
五、加強行業標準體系建設
工業標準是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技術基礎。標準已經成為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國力的重要技術支撐。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工業行業存在標準體系不完善、標準水平不高、自主創新技術標準匱乏、標準更新不及時等方面問題。加快建立滿足產業發展需要的標準體系,提高標準水平,強化標準實施,建立規范、透明、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已經成我國工業標準化發展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規劃》對加強工業行業標準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十二五”期間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完善標準體系。標準體系建設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標準要在產業發展中有效發揮技術基礎作用,必須以一個結構合理、重點突出、內容完善的標準體系作為支撐。工業和信息化部成立以來,對行業標準進行了全面清理,摸清了歸口管理的19個工業和通信業行業的標準現狀,利用兩年多的時間完成了標齡5年的、共計2.4萬項行業標準的復審工作。要進一步緊密契合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方向,建立和不斷完善科學合理、支撐產業發展的工業技術標準體系。
二是加快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技術標準。技術融合、產業融合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一個顯著特點。加快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技術標準,及時將自主創新技術成果,高新技術、高附加值產品的關鍵技術納入標準,有利于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夯實新興產業基礎能力和競爭力。
三是健全工業產品的安全、可靠性、環保和能效標準。傳統產業節能減排以及電子電氣、關鍵零部件等工業產品的安全、可靠性、環保、能效等日益成為各國產業關注的焦點。要借助相關標準的制定和推廣,以標準化的手段推進產品質量提升和節能減排,實現工業綠色低碳發展。
四是支持基于自主知識產權的標準研發、評估和試驗驗證。通過完善國家、企業現有實驗條件,搭建與國際接軌的技術標準綜合試驗環境,實施標準符合性認定和標準實施評估等手段,積極開展自主知識產權標準的研發、評估和試驗驗證工作。
五是促進自主標準成為國際標準。目前,我國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工作的能力仍然缺乏,國際標準化專家少,在國際上話語權還比較薄弱。要積極支持國內企業同步參與國際標準制定工作,積極推動我國自主技術成為國際標準,通過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打破以標準、技術法規、合格評定程序等非關稅手段設置的國際貿易技術壁壘,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
六、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建設創新型國家,關鍵在人才,尤其在創新型科技人才。沒有一支宏大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作支撐,要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是不可能實現的。”《規劃》專門提出了“加強創新型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
一是加快培養重點領域緊缺的專業人才,積極落實“創新人才推動計劃”。圍繞我國經濟社會重點領域的發展,以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為先導,以應用型人才為主體,大力培養開發重點領域急需的緊缺人才。在重點領域加大人才培養和引進的力度,盡快培養一大批在高新技術、新材料、裝備制造、航空航天、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專業人才。同時,支持建立校企結合的人才綜合培訓和實踐基地。
二是加快造就創新型領軍人才和高水平團隊。以選好、用好一批專業技術帶頭人和中青年科技骨干為載體,形成高層次人才的競爭機制和人才梯隊。通過項目支持、進修深造、科研創新等方式,切實把科技骨干培養為專家;通過遴選出來的專家和技術骨干發揮“傳、幫、帶”作用,把技術人員逐漸培養成技術骨干。在新興領域培育和建設產業創新團隊,在若干重點領域培養高層次的行業領軍人才。
三是注重一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培養。隨著經濟建設向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軌道轉移,高技能人才對加快產業化升級、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作用越來越凸顯,要深入完善技能人才評價標準和職業資質認證工作,為一線工作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建設培訓基地,搭建實踐平臺。
四是加強中西部地區產業技術和管理人才的培養。大力改善西部及經濟欠發達地區產業人才的工作、生活條件,建立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機制。做好中西部地區人才的規劃,加強中西部地區人才資源的開發、利用,特別是培養和造就產業技術和企業管理方面的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