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30
來源: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作者: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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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1-10-28)
【主要文件】1、《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2、《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業務指引》。
【主要內容】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是指2個(含)以上、10個(含)以下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小非金融企業形成組合,統一產品設計、統一券種冠名、統一信用增進、統一發行注冊,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的一種低成本債務融資工具。單個中小企業債券由于信用評價不高,缺乏市場吸引力,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通過信用增進措施和資金償付安排,能夠有效提升票據債項評級,提高投資者認可和參與度。目前的一般性做法為,由區縣政府牽頭,依托工業園區,按照一定的財務標準和行業標準篩選中小企業,借助金融機構的承銷咨詢服務。
【宣傳案例】上海楊浦區某新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高新防偽技術產品研發、生產和銷售的民營科技型企業。通過楊浦區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募集到了2500萬元資金,用于替換銀行貸款和作為中長期發展的配套資金。這次經歷,讓這家企業真正體會到了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好處:既能夠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財務結構,又能獲得中長期發展的增量資金。集合票據的票面利率、銀行承銷費率和擔保費率分別為5.4%、0.3%和1.2%。由于擔保費率由楊浦區財政補貼,折算下來,這家企業參與票據發行的實際財務成本僅為5.7%;3年期利率已經鎖定,低于目前銀行3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無需根據市場變化上下浮動,不受宏觀調控政策影響;與申請3年期貸款相比,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審查周期相對較短,融資速度更快。
【統計數據】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6月末,集合票據已累計為145家中小企業實現融資94.77億元。其中,上海共有4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發行,成功為26家中小企業實現融資16.35億元。
【操作要點】
第一,一般由地方政府發起,提出發行和償付方式,闡明具體條件,有意向的企業申報相關材料。
第二,地方政府、擔保機構、中介機構、承銷機構對企業資格進行審查,篩選集合企業,以及對集合企業進行監督。
第三, 各機構間簽訂相關協議。報備批準。
第四,最終確定發行時間、發行方式、信息披露、發行價格利率、認購方式等,進行發行。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交易。
【咨詢方式】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81號 郵政編碼:200120 電話:021-68478000轉金融市場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