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30
來源: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作者: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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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11-10-28)
【主要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完善再貼現業務管理支持擴大“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的通知》。
【主要內容】央行通過及時調整再貼現率,輔以貼現票據結構要求,從而運用風險與收益對稱這一基本原則,影響直貼市場利率,引導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和票據貼現規模。通過對資信良好的中小企業票據再貼現額度放大,從而達到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減輕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目的。
【宣傳案例】江蘇某兩家公司向江蘇長江商業銀行提出了500萬元的貸款申請,但受制于存貸比的限制,江蘇長江商業銀行無法全額滿足其信貸需求。由此兩家企業面臨比較嚴重的融資難題。此時,江蘇長江商業銀行了解到,這兩家企業手中持有上游企業簽發的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即向人民銀行提出咨詢,希望可以通過再貼現的方式為企業融通資金。由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符合再貼現政策的支持方向,人行泰州中支很快就為長江商業銀行辦理了再貼現,從而緩解了兩家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
【統計數據】2011年上半年,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累計向本市12家商業銀行(其中10家為中資中小型商業銀行分行,2家為中資大型商業銀行總行級票據專營機構)辦理再貼現1239筆,累計發生額57.2億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86.3%和264.2%。其中,累計辦理小企業票據再貼現18.1億元,占再貼現發生額的31.7%。
【操作要點】
第一,上海地區小企業簽發或貼現的、票面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商業匯票,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給予優先辦理再貼現。
第二,對已列入“長三角”地區商業承兌匯票重點推廣企業名錄的企業,其簽發的商業承兌匯票,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給予優先辦理再貼現。2011年上半年,人行上海總部累計辦理長三角地區的商業承兌匯票再貼現23.80億元,占發生額的41.9%。
第三,對于商業銀行持有的期限在6個月以內、票面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且資金投向符合信貸政策要求的電子票據,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給予優先辦理再貼現。2011年上半年,人行上海總部累計辦理電子票據再貼現32.25億元,占再貼現發生額的56.4%。
第四,再貼現直接面對商業銀行而不直接面對企業,但通過再貼現操作可以為企業提供間接支持。
【咨詢方式】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81號 郵政編碼:200120 電話:021-58845000轉公開市場操作部 傳真:021-5884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