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資委管理企業:
為加快本市國有企業落實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和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以下簡稱“兩化融合”)戰略,按照上海建設“智慧城市”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進一步發揮信息化對提升國資監管能力、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增強國資國企發展活力的促進作用,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國資國企信息化工作的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國資國企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信息化是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基礎環節
推進國企信息化和國資監管信息化,提高對國資的動態監控能力,提高企業的內控能力和市場競爭力,有利于對國有資本的科學調配,優化企業資源配置,促進管理理念的落實和發展。可以為優化國資布局、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提供決策依據和技術路線;可以為轉變國有經濟發展方式提供機制和手段,從而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夯實基礎。有助于從總體上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素質,增強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信息化是實施企業發展戰略的客觀要求
企業信息化是圍繞企業發展戰略而展開的,加快以企業為主體的信息化建設,發揮信息技術在企業發展規劃、主營業務、產業經濟領域的帶動和保障作用,是促進企業落實發展戰略的客觀要求。推動國資國企信息化工作,有利于樹立以國有集團和骨干企業為典型示范的信息化標桿,有利于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的信息化建設,有利于形成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產業集群發展模式。
(三)信息化是推進企業創新發展的必由之路實施國資國企信息化可以強化基礎管理、優化業務流程,促進產品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制度創新,整合各種資源,為提升企業持續發展能力提供動力和源泉,是推進企業創新驅動和轉型發展的重要抓手。
近年來,市屬國有企業信息化已取得顯著成效,國有骨干企業在企業管控、研發設計、生產流程、市場營銷等領域的信息化應用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但是與國內外優秀企業相比,在信息化戰略規劃實施、綜合業務系統建設、電子商務推廣等方面仍然存在差距,需要著力加以解決。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戰略,圍繞上海建設“智慧城市”的目標,立足創新驅動和轉型發展,著眼國資改革發展全局,落實國資監管“制度加科技”的工作要求,以推動產品智能化、研發數字化、生產自動化、管理信息化、流通網絡化為著力點,將信息化融入企業生產經營,融入國資國企監督管理的全過程,充分發揮信息化在提升國資監管效能、增強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做強做優國有企業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則堅持“統一、集約和效能”,全面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化建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和效能。統一就是以企業集團為主體,“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投資、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集約就是要體現“集聚資源、集成應用、集中門戶”;效能就是要立足“共享、高效、低耗、環保”。
(三)總體目標
到2015年,基本建成國有企業集團層面統一、高效、集約、共享的一體化平臺;建立組織健全、制度配套、業務協同的信息化管理體系;企業廣泛應用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主營業務信息系統、電子商務系統,普及辦公自動化系統。初步實現國有企業業務流、信息流、資金流等的全程、實時、智能和網絡化管控,使國有企業信息化管控能力和信息化支撐能力顯著增強。
三、主要任務
(一)建設一體化信息系統平臺,分類推進系統應用
在國有企業集團層面建立一體化信息系統平臺,實現與所屬單位互聯互通,強化集團本部的信息化管控能力。在國有企業集團統一規劃的基礎上,分步開發基于一體化平臺的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主營業務信息系統、電子商務系統和辦公系統,覆蓋企業管理、主業運營的各項業務,實現資金、資產、工程項目、采購、電子商務、科研開發、物流、人力資源等方面的應用。實現對所屬企業戰略實施進程全面、科學和集中管控。
推廣應用主營業務信息系統,實現主營業務自動化、智能化、網絡化。根據企業實際,建設網上集中招標采購等業務應用系統;支持建設以產業鏈為基礎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推進企業間電子商務應用,為中小企業應用提供服務。
(二)建設國資監管信息系統,提升風險預警能力
在市國資委系統內全面部署國資監管信息系統。將國資業務劃分為子系統或者模塊,分步開發,逐步集成至國資監管信息系統;以完善決策支持、信息查詢、數據采集功能、集成應用為重點,持續提升國資監管信息系統效能,實現數據采集、網絡傳輸、智能分析,使國資監管方式向動態監管、智能監管、網絡監管轉變。市國資監管信息系統將連通市國資委系統各單位,共享有關數據,實現業務協同。各有關單位應積極配合國資監管信息系統的部署和運行維護,同步落實相關工作。
著眼于制度建設需要,從資金、土地房產、投資、工程項目管理等方面入手,進行流程再造,用信息化手段增強制度的執行剛性;優化國資委層面的風險預警系統,在國有企業集團層面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和防范體系。業務應用信息系統的建設在數據收集、儲存、查詢的基礎上,逐步實現重要數據的實時采集、智能化分析、專業化判斷,以及時提示風險,提供決策參考。其中,資金量較大的單位,應著力建立統一財務平臺,與有業務往來的銀行聯網,融入內控程序,實現資金進出的實時監控和審核管理。
(三)完善基礎設施和基礎應用,保障信息安全
按照國資監管、企業管理、業務發展和信息安全要求,科學統籌建設國有企業集團網絡體系。以所屬部門和所屬單位為節點形成局域網,實現辦公、業務管理、信息處理等應用,并根據對外信息交流、電子商務等業務需要,接入互聯網;逐步建立與市公務網、政務外網的連接,實現聯網;專設涉密終端或涉密網和接入公務網的網絡、終端等,應與互聯網物理隔離;深化企業辦公自動化、電子郵件系統的應用,提高協同辦公水平。建立統一的內部門戶系統和外部門戶網站,健全網站管理制度和內容保障機制,加強對外信息交流工作。
建立企業信息安全防范與保障機制。根據信息安全管理有關規章,對企業關鍵信息系統實施等級保護,完善信息防護、修復備份、數字認證等安全措施,加強重要數據的異地備份和熱備份。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要編制信息安全風險防范預案并組織演練,提高處置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建立統一的信息化標準和規范,編制信息資源目錄,梳理數據編碼,整合數據庫。在企業重組改制過程中,要加強對信息系統管理,防止重要信息遺失及信息化資產流失。
(四)跟蹤新興信息技術發展,推進新技術應用
積極推進新興信息技術在國有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過程中的應用。引導企業對標國內外同行業信息化水平高的龍頭企業,編制信息化技術路線圖,有序推進物聯網、云計算、新一代移動通信等新興信息技術在企業研發、生產、營銷、管理等各個環節的應用;推進企業開展信息化自主創新,促進企業在已有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針對自身業務特點進行二次開發。鼓勵大型企業集團探索建立企業管理專用云,并為下屬企業及其相同產業的其它企業提供云計算服務。滿足企業信息化需求,整合資源,提高效能,節約投資,節能降耗。
工業企業應深化智能傳感器、可編程控制器、工業計算機控制等技術在產品上的滲透融合,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促進產品更新換代。
(五)逐步啟動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軟件正版化
在國有企業集團中逐步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用管理。國有企業集團應明確信用管理部門和人員,逐步開展信用情況自查和創建活動,提升自身的資信等級。要在資產評估、產權交易、項目建設、企業經營等方面建立信用檔案庫和信用報告制度。積極探索在重大經營活動中,引入資信評估審核機制,以降低信用風險。
根據全市關于推進企業使用軟件正版化的工作部署,自上而下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加強軟件采購、使用的版權管理,杜絕非正版軟件,支持國產正版軟件。2011年底前,市國資委管理單位本部實現軟件正版化,2013年內所有三級以上企業實現軟件正版化。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信息化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有企業集團應建立信息化領導小組,加強對信息化工作的統一領導和重大項目的協調推進;要加強工作部門建設,明確信息化建設管理職能,健全信息化工作管理體系。大型產業集團應設立專司信息化管理、建設、運行保障的工作機構,規模較小的單位應明確負責信息化工作的人員。要明確各級、各類信息化工作人員的責任。有條件的單位,應探索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可先從骨干企業試點,逐步推開。
(二)實行信息化規劃預算管理國有企業集團應圍繞發展戰略和主營業務,科學制定信息化專項規劃,并納入總體發展規劃。信息化專項規劃應明確信息化工作目標任務、建設項目和經費預算。要根據信息化專項規劃制訂并實施年度工作計劃,統一組織信息系統建設。信息化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的預算要納入預算管理,可采取與單位業務收入、營業利潤等掛鉤的方法,設立信息化專項資金,保證信息化投入均衡持續,切實提高信息化規劃和計劃的執行力。信息化規劃應經董事會或行政班子審批,印發所屬單位,抄送市經濟信息化委和市國資委;執行情況納入單位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三)開展信息化評價考核
國有企業集團應研究制訂具體、簡便、合理、可行的信息化績效考核指標,建立健全信息化績效考核制度,對信息化組織領導、工作管理、建設應用、維護服務等各環節進行定期考評,考評結果納入企業評價體系和經營者考核。市國資委將每年對系統單位組織實施信息化水平測評,測評結果予以公布,并以測評結果為依據,將企業信息化建設的成效納入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評價。
(四)完善信息化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項目招投標管理制度,切實加強信息化項目管理,加強對信息化投入的審計、監督和績效評估。要積極面向專業機構實行業務外包,開展軟件開發、系統集成建設與運行維護,以節省投資和縮短建設周期。要圍繞產業鏈、供應鏈和產權鏈,加強相關單位之間的信息化溝通與交流,切實提升信息化績效。
(五)提供信息化建設政策支持
對于國有企業前瞻性、示范性、創新性的信息化項目,可視同研發投入,享受研發投入相關的政策。市國資委與市經濟信息化委將進一步加大支持和引導國有企業信息化建設的力度,優先支持符合“前瞻性、示范性、創新性”和具有重大提升、推動作用的國有企業集團信息化示范項目。
(六)加強信息化隊伍建設把信息化人才作為國有企業的核心人才之一,納入人才發展計劃。建立信息化人才選拔、激勵和發展機制,積極引進和培養企業急需的信息化專業人才和復合型人才;進一步強化全員參與意識,建立信息化建設獎懲機制,促進信息化人才成長。要制訂企業信息化培訓計劃,開展針對企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信息化定期培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應用能力。
(七)凝聚信息化工作推進合力
在市級層面建立由市國資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組成的國企信息化推進機制,指導、協調、統籌推進全市國企信息化工作,探索信息化創新機制,引導國有企業加強信息化投入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市國資委主要負責指導國資監管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出資監管企業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系統內信息化評價考核,搭建交流學習平臺,建立互助共建機制。市經濟信息化委主要負責提升信息基礎設施服務能級,加強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全市信息化發展環境,加強國企信息化工作與產業創新轉型發展和“兩化融合”工作的有機聯動。各區縣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落實國資國企信息化各項工作。發揮信息服務企業、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科研院校等作用,形成全社會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