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以下簡稱“國務院18號文件”)頒布以來,各地軟件行業協會根據我部的授權,在當地軟件服務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嚴格按照《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和《軟件產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真開展軟件企業認定和軟件產品登記備案(以下簡稱“雙軟認定”)工作,為落實國務院18號文件做了大量的基礎性工作。
依據各地軟件服務業主管部門推薦,以及有關協會2008年度的工作實績,經審查,北京等33家軟件行業協會及河北省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協會、甘肅省信息產業協會(詳見附件)基本符合國務院18號文件及《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中關于軟件企業認定機構的條件。現決定授權上述協會為2009年度其所在行政區域內軟件企業認定機構。
請上述協會積極協助當地軟件服務業主管部門認真做好“雙軟認定”工作,嚴格按照《軟件企業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和《軟件產品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模范遵守紀律,自覺接受監督,并接受當地軟件服務業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導和中國軟件行業協會的業務指導。
各認定機構應在2009年12月20日前做好本年度的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主要包括本年度軟件企業認定總數、軟件產品登記備案總數、退稅總額、軟件企業年審情況、認定工作存在的問題及2010年工作思路和計劃等),連同下一年度的授權申請一并報當地軟件服務業主管部門。請各地軟件服務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雙軟認定”工作的領導,并于2009年12月31日之前,根據本地認定機構的工作情況,提出下年度是否延續其認定機構資格的意見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軟件服務業司。
本授權有效期截至200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