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群指在一定地域范圍內有內在聯系的,依托現代化交通設施和發達的信息網絡,借助信息技術創新與應用驅動,共同開展智慧城市建設的城市組群。
當前智慧城市建設已成為我國創新城市發展模式、爭奪城市新一輪發展制高點的重要舉措。在各城市推進這項創新性事業中,一方面認識到智慧城市是未來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各地建設熱情很高;另一方面也感到智慧城市建設具有高度復雜性,實際推進工作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因此,必須著力打破因循守舊、照搬照套的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把創新的理念貫徹到智慧城市建設實踐的整個過程,緊跟形勢的發展變化,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探索新思路、新辦法和新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不僅表現在單個城市層面上,而且還出現了以城市群為特征的更大范圍的智慧化建設。智慧城市群從更宏觀、更系統的層面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戰略的實施,為區域智慧一體化和單個城市的智慧化建設指明了方向。
全面領會“群”概念
智慧城市群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具有內在聯系的,依托現代化交通設施和高度發達的信息網絡,由信息技術創新與應用驅動,共同開展智慧城市建設的城市組群。對智慧城市群的科學認識是啟動建設工程的前提。對于智慧城市群應從科學、技術、應用、建設等四個層面認清和把握其內涵,從系統論的角度認識其作為完整的城市系統的體系結構。
在科學層面上,智慧城市群是對多個關聯城市“自然-社會-經濟”這個復雜巨系統的海量數據,進行高效獲取、智能識別、分類存儲、自動處理、分析應用和決策支持,它既能虛擬現實又能參與管理服務,是一個涉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等多學科的城市綜合應用系統。
在技術層面上,智慧城市群以物聯網、云計算、空間信息技術、通信網絡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信息基礎設施、應用服務平臺、應用系統為核心,是一個完整的城市信息系統,具有很強的系統性。
在應用層面上,智慧城市群是在城市群自然、社會、經濟等構件組成的一體化信息集成平臺上,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實現資源整合和配置優化。通過對“現實城市群”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種方案進行模擬、分析和研究,促進城際間和城市內部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用戶之間的資源共享、交換和綜合,為政府、企業和公眾提供服務,具有較強的綜合性。
在建設層面上,智慧城市群是各地各級政府各部門在統一決策、系統規劃、總體部署的情況下,由政府、企業、公眾、大學、研究機構、使用者、生產者等城市主體共同推動智慧城市群建設,構建技術創新和社會創新相結合的綜合創新體系和創新網絡,形成有效機制,整體協調推進智慧應用系統建設和智慧產業發展,在建設主體和客體方面均要求有較強的協同性。
務實推進“群”建設
——明確建設目的,達成建設共識
建設智慧城市群的根本目的在于應用,應牢固樹立“建”為“用”的思想。智慧城市群建設,在政府層面上應以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服務功能,提高城市各級政府的科學決策水平、施政水平和管理水平為目的;在產業層面上應以推動信息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發展,開拓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產業新業態,帶動城市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城市群經濟發展水平為目的;在公眾層面上應以服務于群眾的工作生活方式、社會消費方式和人際關系的深刻變革,全面提高公眾的素質,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在城市間和城鄉層面上應以服務于城市群規劃、建設和管理,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群發展的進程,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國際化水平和城鄉統籌水平為目的。當前應加強智慧城市群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目標性、應用性管理,廣泛宣傳形成建設共識,形成各地協同推進智慧城市群建設的良好局面。
——制定長遠規劃,統一建設方案
智慧城市群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和持續發展性決定了需要一個長遠的戰略目標和戰略規劃,并在此基礎上,制訂統一的總體建設方案,循序漸進地進行智慧城市群建設。堅持著眼大系統,充分認識智慧城市群總體框架中任何一個層次都是復雜巨系統中的一部分,各個層次和城市群內各個城市分別在縱向和橫向都相互關聯;任何一個部門的智慧應用系統都是完整的智慧城市群智慧應用體系中的一個子系統,而不是各自孤立、互不聯系的“煙囪”;智慧產業中的任何一個產業鏈環節都是完整的智慧城市群內相應智慧產業鏈體系中的一個部分,而不是各自獨立、互不聯系的“孤島”。應重視城市群內各個城市在經濟、社會、文化等諸多方面存在的差異,要根據城市的比較優勢和特殊條件找準切入點,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走特色式建設的道路。把各個城市的建設納入統一的建設方案內,做好單體規劃,推進智慧城市標準化工作,確保日后推廣和系統對接。
——強化政策標準,突出資源共享
良好的政策與法制環境和完整科學的標準體系,對實施智慧城市群戰略至關重要。要研究制定與智慧城市群建設相適應的各類政策,建立滿足智慧城市群建設需要的政策體系,包括人才引進與培育、基礎設施建設、智慧產業發展、投融資、信息共享與信息安全、市場培育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加強與智慧城市群建設相適應的法制環境建設,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設的法制體系,加強信息化立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工作。突出城市資源共享建設,建立包括信息資源、計算資源和智力資源在內的大資源共享體系,創新城市群資源共享建設模式和運行機制,研究制定資源共享的標準體系和政策法規。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流程整合和信息公共平臺建設,推動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各地區的資源集成與應用。
——重視人才培養,實現持續發展
戰略規劃研究、技術創新與產業化、系統開發與應用、政策標準制定等智慧城市建設活動都離不開人才支撐和公眾參與。優化人才環境,加強智力資源投入和智慧資本投資,廣泛匯聚政府部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加強對城市各級工作人員的智慧城市建設、現代信息技術網絡應用、政策標準等知識的培訓,建設和完善人才培養和交流機制、職稱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認定制度、人才選拔和晉升機制。重視智慧應用建設與智慧產業發展、信息技術應用與管理改革、技術創新與社會創新的互動機制培育。堅持通過智慧產業發展支撐智慧應用建設,以智慧應用市場開發來拉動智慧產業發展;堅持利用信息技術促進管理改革,建立與智慧城市群建設相適應的組織模式和管理方式,確保通過改革創新保障信息技術的有效運用;堅持把技術創新“硬實力”與社會創新“軟實力”作為智慧城市群建設和發展的動力,加強組織創新、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等在內的社會創新,不斷創造解決城市群發展問題的新方式、新手段、新程序,提高社會生產力,合力推動智慧城市群建設模式由行政推動模式向市場驅動模式轉變,推動智慧城市群可持續發展。
(本文為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基金項目,項目編號為2011GXS2D036;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立項課題,課題編號為11YD57YB。作者單位為寧波市智慧城市規劃標準發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