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發〔2012〕56號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推動和規范商業銀行開展資本工具創新,拓寬資本補充渠道,增強銀行體系穩健性,支持實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現提出以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六十二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07年3月1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2007年3月16日中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06年10月31日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十屆第4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中央銀行財產司法強制措施豁免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05年10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4年4月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擴大對外開放,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對外貿易秩序,保護對外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