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發﹝2010﹞17號)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深入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充分發揮產業園區(見注釋)聚集產業發展功能和示范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