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主戰場,我國已進入到必須以轉型升級促進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新階段。財稅、金融政策作為國家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決定了它是推動工業轉型升級的基本支撐和重要保障。《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國發〔2011〕47號,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了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加強和改進金融服務等內容,為實現規劃目標及任務提供有力保障。
一、背景和意義
行業經濟政策是工業平穩運行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支撐保障,是宏觀調控和工業行業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產業政策重要的實施手段。《規劃》將財稅、金融等行業經濟政策作為重要保障措施,這就要求我們要高度重視和充分認識行業經濟政策及該項工作在行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行業經濟政策是工業行業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是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濟運行機制和資源配置手段。要把財政、稅收、金融、價格等經濟杠桿作為主要的、常態性的調節手段,協調各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體現行業管理目標。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將行業經濟政策作為“管政策”的重要方面,將協調落實好行業經濟政策與轉變政府職能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將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落到實處。
二是當前我國工業發展的內生性動力還不強,產能過剩、集中度低等深層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決。推動企業兼并重組,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建立落后產能的市場退出機制,需要在考慮產業發展需求和技術經濟特點的同時,更多依靠經濟手段,實現產業政策與財政、稅收、金融等行業經濟政策的有機結合,主要用市場的辦法解決產業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我們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行業經濟政策在轉變工業發展方式方面的作用,大力支持技術改造、自主創新和節能減排,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為工業轉型升級提供堅定支撐和保障。
二、政策內涵
《規劃》從設立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完善進出口稅收政策、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多個方面闡述了支撐保障工業轉型升級的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具有豐富的內涵,這些政策的協調落實將對保持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成功實現《規劃》目標發揮重要作用。
一是整合建立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我國工業轉型升級任務重,難度大,需要財政資金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及參與管理資金中已有相當數量可用于支持工業轉型升級,但各項資金管理分散,沒有統籌考慮轉型升級的總體需要,未能形成有效支持合力。因此,規劃提出對上述資金統籌管理,統一服務于工業轉型升級,加強對重點行業轉型升級示范工程、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業基礎能力提升、服務型制造等方面的引導和支持。同時,工業轉型升級資金的設立與使用過程還會加強與地方的聯動,充分考慮地方現有資金的支持方向和投入狀況,做到中央與地方上下聯動,有分有合,重點領域中央和地方聯合重點支持,非重點領域主要由地方安排資金支持,最大限度的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進出口稅收政策。擴大先進技術裝備和關鍵零部件進口。根據《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09〕55號)精神,我們積極協調落實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努力擴大政策的覆蓋面,增強政策對重大裝備自主化的引導性,我們牽頭印發了《關于落實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受理程序的通知》(工信部聯財〔2009〕463號),建立了部門間聯席審核機制和第三方專家審核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完成申報企業審核工作并報財政部批復。2010年共有186家裝備企業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免稅進口額度為58.25億美元,免稅額約人民幣100億元。配合財政部等組織了大型清潔高效發電裝備領域中的三代核電機組核島設備、常規島設備、核級泵、核級閥,大型石化設備領域中千萬噸級煉油設備、天然氣長輸管道設備,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設備領域中客滾船、火車渡輪、科學考察船、大中型工程船舶、大功率柴油機,以及新型紡織機械領域中棉紡成套設備等4個領域11類設備免稅產品清單的審定。積極協調穩定出口退稅政策措施,支持高技術產品出口,穩定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控制“兩高”和資源型產品出口,提升出口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根據產業發展需要,研究提出年度工業行業稅則稅率調整方案,2011年著重解決了稀土產品增列稅目等重點問題。積極參與中瑞、中澳、中日韓等自貿區談判和預研工作、兩岸貿易正常化貨物貿易談判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參與談判方案的研究制定,還配合財政部研究提出GPA改進出價方案。同時,我們還積極協調落實了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為貫徹落實《關于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0〕28號),我們印發了《關于落實科技重大專項進口稅收政策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財函〔2010〕384號),明確了承擔單位申報享受28號文所指政策的具體受理程序。初步審核了我部牽頭的3個科技重大專項的159家單位279個課題的申報材料免稅申請,并將企業資質認定及進口需求核定情況報送財政部。
三是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我國政府一直重視和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2002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為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2009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為貫徹落實以上的法律和文件,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財稅和金融政策,對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其中就包括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所得稅稅收優惠、設立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等政策。
財政政策方面。中央財政預算設立了中小企業科目,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8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并逐年增加了專項資金規模。2010年,中央財政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27.7億元,是2005年的11倍。從2009年開始,中央預算內企業技術改造專項投資中,每年專門安排30億元專項支持中小企業改造。為進一步做好關閉落后小企業工作,加快推進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9月修改制定了《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0〕231號)。此外,我國政府采購政策也不斷向中小企業傾斜。2003年1月1日的《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政府采購應該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向中小企業傾斜,這體現了政策導向。2011年12月,在我們長期努力下,會同財政部出臺印發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通過預留采購份額、評審優惠、鼓勵聯合體投標和分包等有力措施,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稅收政策方面。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減按20%和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統一下調到3%,出臺了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同時,深入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其中,2008年9月開始停征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2項管理費,2009年1月開始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合計每年減免金額約360億元。此外,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2008年下半年以來,七次提高部分勞動密集型商品、附加值和技術含量高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實施了困難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五緩、四減、三補、兩協商”等措施,幫助企業穩定勞動關系、穩定就業。“十二五”期間,我們將聯合財政部加強分類指導,更好地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繼續配合財政部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
改進金融服務方面。建立了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放寬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呆帳核銷條件,落實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政策。推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地區性中小金融機構發展。截至2010年6月末,共成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248家。此外,全國各地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到1612家。通過營業稅減免、各項準備金稅前提取、資本金注入、擔保費用補貼等扶持政策,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取得了迅速發展。目前,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已達5547家,中小企業累計擔保額2.5萬億元,累計擔保戶數112萬戶。通過多種方式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截至2010年9月,483家中小企業通過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2925.5億元。2009年10月,創業板正式開通,123家中小企業通過創業板上市融資895億元。推廣小企業集合債、集合信托、集合票據等創新型直接融資方式。截至2010年7月,共13家中小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6億元。截至2010年4月,共33家中小企業發行6支集合票據18.55億元,46家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26.65億元。浙江、湖北、上海相繼推出了小企業集合信托債券等。
三、主要措施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工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財稅、金融等行業經濟政策是實現規劃目標的重要支撐保障,我們將圍繞工業轉型升級中心任務,加強協調落實力度,增強政策的針對性、靈活性、有效性,及時做好效果評估,研究儲備一批政策,有力支撐宏觀調控和行業管理,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第一,抓好已經出臺的各項經濟政策的協調落實,使各項政策措施真正惠及企業、行業,發揮其對工業轉型升級的引導作用。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對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要進一步做好政策落實工作。但目前部分裝備領域尚在研究制定進口免稅清單,我們將繼續配合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做好政策完善工作,成熟一個制定一個發布一個,讓政策早執行,企業早受益,推動裝備制造業更好地發展。同時,根據國內裝備配套行業發展的情況,及時調整免稅清單,國內能夠生產且基本能夠滿足需要的,從免稅清單中調整出去,促進提升裝備國產化水平。繼續完善科技重大專項、集成電路和新型平板顯示行業進口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理順工作機制,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第二,繼續協調落實工業轉型升級所需的各項經濟政策,完善促進轉型升級的各項政策措施的長效機制。綜合判斷國內外形勢,結合行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適應行業發展和轉型升級需要的政策措施建議,積極協調,推進落實,爭取形成政策的長效機制。推進建立企業技術改造和落后產能退出的長效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鼓勵政策和清潔生產等循環經濟發展的支持政策的落實。用好結構性減稅的良好機遇,力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產品推廣應用、生產性服務業、中小企業等方面協調落實一些稅費優惠政策,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第三,抓緊研究和協調落實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有關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為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我們根據“國發32號文”有關精神,盡快研究提出財稅金融政策措施方案,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支持重大關鍵技術研發以及成果轉化、示范工程和創新能力建設等。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特點,研究完善鼓勵創新、引導投資和促進消費的稅收支持政策。完善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金融和融資政策,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等,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積極探討、深入推進促進傳統產業改造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其他經濟政策。
第四,做好行業經濟政策效果評估,及時發現產業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調整建議。認真評估各項政策措施是否得到充分貫徹落實,效果是否得到充分體現,根據存在問題及時提出政策調整建議,發現偏差及時糾正,有效地保證政策措施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在各項經濟政策研究與協調落實中,我們將緊盯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的方向,結合行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統籌考慮當前發展的近期目標和工業轉型升級的長期目標,主動及時提出相關政策調整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