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內政發〔2006〕31號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進一步加快我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結合自治區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