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信息產業廳(局),教育廳(教委、教育局),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統計局,外匯管理局
國辦發〔2008〕12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認真執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4號 2006年9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1號)《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已由湖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05年9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
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六十八號)《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已于2007年3月31日經陜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陜西
(2006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省人民政府制定本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一屆] 第七號《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已經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08年5月31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4號《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于2006年7月31日經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