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16日發布 信部聯產[2000]968號)第一條 為了加速我國軟件產業的發展,增強信息產業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根據國務院《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
滬府辦發〔2011〕7號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市金融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于促進本市第三方支付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
(2007年1月12日發布 滬信息委產[2006]352號)為進一步應用信息技術改造本市傳統產業,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傳統產業能級,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上海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
(2009年9月19日發布 國發[2009]3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是關系民生和
國辦發[2006]9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會《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及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工
(2010年4月6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人社部、環保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工信部聯企業[2010]17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經濟和信息化、經貿、經濟、中
(2011年4月12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優化本市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保護中小企業公平競爭的權利,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擴大城鄉就業,發揮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