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 (2013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次會議通過 2013年3月3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 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農產品質
第一條 為扶持和促進本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中共海口市委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促進全省工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工業資金)是指為了促進全省工業發展設立的政府籌措資金。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海南經濟特區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條例》和《中共海南省委關于加強投資環境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本著更加務實、更加細化的原則,現